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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由本市去苏州扫墓旅游的社会车辆,不再办理扫墓专用通行证,便可直接进入苏州墓区。同时,省际营业性客车(10座及10座以上)凭扫墓专用省际包车标志牌进入墓区。
为确保清明期间交通全畅通,方便市民出行,经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商定,对2006年本市客运车辆清明期间赴苏州扫墓旅游做出了上述新的规定。
据介绍,省际营业性客车的办证方法为:由车辆单位向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用证日期、时段和数量。从3月21日(周二)起,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每星期一至五办理本星期六、日的扫墓专用省际包车标志牌。
根据规定,使用扫墓专用省际包车标志牌的日期为:3月25日、26日、4月1日、2日、5日、8日、9日共7天,其他时间不使用扫墓专用省际包车标志牌;扫墓专用省际包车
标志牌每天为8时30分―9时30分、9时30分―10时30分、10时30分―11时30分三个时间段,错时进入苏州墓区停车。每个时段为600张标志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