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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昨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明确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同时,要安排专人落实教室开窗通风,督促学生勤洗手,增加学生户外活动,落实一小时。
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必须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报告意识,发生学校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昨天,根据国家卫生部有关要求,市卫生部门提出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措施。卫生部门提出,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传染的关键。患儿增多时
,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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