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李少林昨日表示,快递员受快递公司的委托,期间发生的取件交件等行为,其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快递公司来承担。如果快递公司将快件“转单”,可视为“变更合同”,必须先征得寄件人同意,否则“转单”就属于违约行为。
李少林说,快递公司所称的“快件在交通事故中丢失”无法成为免责的理由。在赔偿数额上,李律师说,首先要看双方如何就赔偿条款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就实际损失或实际费用进行赔偿。
市消保委消费指导部专家也表示,交通事故不属于合同法里的不可抗力,速递公司应承担无法准时送达快件的违约责任,并对房产证明丢失给客户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